报 名 须 知

  一、报名条件
    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历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历届本科毕业生须在报考  登记表中附上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凭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二、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硕士考生在当地招生部门指定地点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名;博士考生2003年2月24-28日在我所报名。
   三、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四门,其中政治、外语、数学三门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课由我所命题,考试时间由教育部在当年招生通知中规  定。考试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博士研究生4月下旬考试,考生均须到我所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其他
     1.选择其它语种应试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被录取后,一律修读英语。
     2.本所招收的为定向生,录取后签订《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自培研究生协议书》毕业后对符合协议书条件者,留本所工作,并解决外地学生 的上海市区户口。
     3.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业务课考试科目参见“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各年度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一览表”;联合培养点参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各年度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一览表” 

    4.如考生在报名时未经所在单位同意,弄虚做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5.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半。博士研究生一般为三年。

   五、联系方法

      单位代码:86207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部门: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021)54561198、64718118-8122

      联系人:王彦功